《征求意见稿》要求,优先建设平价上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优先推进平价上项目建设。不具备建设平价上项目条件的省(区、市),综合考虑后,通过规范竞争的方式选择需纳入国家补贴范围的项目。
还提出,严格落实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优先保障平价上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的配置、核准和建设均应符合风电投资监测预警和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有关要求。
《征求意见稿》要求,规范进行项目竞争方式配置。需国家补贴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配置将采取竞争方式,并严格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先建设补贴强度低、退坡力度大的项目。各派出机构加强对各省(区、市)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的监督。
《方案》则提出,对需要国家补贴的新建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均应由市场机制确定项目和实行补贴竞价。2019年度安排新建光伏项目补贴预算总额度为30亿元,其中,75亿元用于户用光伏(折合350万千瓦)、补贴竞价项目按225亿元补贴(不含光伏扶贫)总额组织项目建设。